多亏了现代网文和影视剧的熏陶,我对于穿越这种事并不惊奇。 可当我降落在一个西式豪华宫殿卧房里,并看到一个帅哥在撕一个美女的衣服时,我的表情是很难崩的。 女孩子看起来很年轻,像是大学生。 她发辫散了,满脸潮红,脾气大概相当好,被摁在床板上,她都没有大喊大叫,只是一脸惊喜地看着我。 压在她上方的英俊年轻男人金发碧眼,他将额前散落的发丝往脑后一顺,明明是野蛮的一方,这种打理自己的举动又显出几分优雅。 他实在是帅气逼人,以至于我直勾勾地看着,并且在思考,这是你情我愿,还是欲拒还迎? 毕竟丑男这么做,和帅哥这么做,网友和读者会有两套说辞。 我需不需要帮忙? 或许人家只是一点情趣,我如果强出头,搞不好还要被责怪。 想当初我同事和男友吵架,我义愤填膺地帮忙吵,一个月后两个人和好了,我里外不是人。 我为自己的莽撞落泪,却无悔。 同事说她男友不介意我之前喷他,于是我厚着脸皮说,既然和好了就请客吃饭,我依然拥护同事的倾城之恋。 因为同事还想和我抱怨男友,所以她掏钱请我吃大餐。 本来十一国庆都发请帖要结婚了,可眼下我忽然穿越了,在公司即将把我调动到钱少事多的分公司时,我就很莫名地消失了。 无所谓吧,在哪里不都是讨饭吃,反正我是个孤儿。 还不等我说两句自我介绍,金发帅哥已经整理好了微微敞开的衣襟,并且冷漠地下达命令。 “来人,把这个天降灾星押去大牢。” 噢,我听得懂,这是自动转化语言系统了吗,好一个自适应。 “不行,弗尼斯,她肯定和我一样是穿呜呜呜——” 床上的女孩子跳起来想要帮我说两句,结果被冷酷帅哥捂住嘴,一个字都蹦不出来了。 看起来是经常被这样对待,这两人已经有一套自己的模式了。 我欲言又止了几秒,身着盔甲、魁梧有力的两个士兵走了进来。 这两士兵一寸皮肤都没有露出,全副武装,这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