珩琅山风景区

晚岫听澜/著

2026-09-24

书籍简介

建元年间,大雍朝堂清明,百姓安居。首辅沈之砚权倾朝野,却是个冷面寡言、杀伐果断的孤臣——丧妻失子十余年,他把所有柔软都埋进了骨血深处,只余一副刀枪不入的躯壳。直到他在街头捡回一个瘦弱的小乞丐。那孩子蜷在墙根底下,瘦得像一把枯柴,只有一双眼睛又黑又亮,不躲不闪地看着他。沈之砚把他带回了府,取名沈萧珩,收为养子。他以为这只是一个用来填补空虚的工具,可以随心打骂、严苛管教。于是戒尺、藤条、庭杖轮番上阵,规矩、训诫、责罚日复一日。他不曾心软,也不曾多看一眼那张酷似亡妻的脸。可那孩子从不记恨。挨了打,往他怀里钻;受了委屈,红着眼眶叫父亲;睡着了会把脸埋进他的掌心,像一只终于找到窝的小猫。三年管教,三年冷眼。直到那场高烧,烧得那孩子神志模糊,在梦中一声一声地喊——“阿爹,别不要珩儿。”沈之砚在桂花树下站了一夜,泪流满面。那是他的亲骨肉。当年被调换、被遗弃、在街头流浪八年的血脉至亲。而他打了他三年。从此,疯批首辅收敛了杀意,暴虐严父学会了心疼。板子照打不误,可打完会揉;训诫照常不废,可训完会哄。那孩子从柴火棍长成如玉少年,十四岁中状元拜丞相,穿月白袍,戴竹叶银钏,会在朝堂上把政敌骂得体无完肤,也会在深夜里钻进阿爹怀里撒娇。这是大雍最严酷的“养狼”世道里,最失败也最温柔的“养人”故事。权倾朝野的父亲用二十年学做慈父,手无缚鸡之力的儿子用二十年学做刀鞘。所有的责罚都为了护你周全,所有的严苛都藏着说不出口的“阿爹在”。你不是没人要的野种,你是沈之砚的儿子。

首章试读

《珩玉》序 【世界观背景】 大雍王朝国力鼎盛,君臣和谐。自建元帝起,推行严苛家法:所有子女自幼须接受父亲严厉的训诫。在所有子女眼里,父亲是天,是法,是子女必须敬畏服从的存在。大雍崇尚“养狼”,父亲以极端手段逼子女长出野性与冷血,成年之日父子多反目成仇。 【核心人物】 沈之砚——大雍权倾朝野的首辅,玄听阁阁主,表面温文尔雅,实则杀伐果断。少年监军,早年丧妻失子,心性疯批阴鸷。他将失子之痛化作暴虐,在大街上带回八岁的“养子”(实为亲子)日日折磨,以泄心头之恨。发现真相后崩溃悔恨,从此将全部心血倾注于这个“养狼失败”的儿子身上——他一边往死里打,一边往死里护;一边嫌孩子长不大,一边又舍不得让他真正经历风雨。他用二十年的权术与血污为儿子铺平道路,把功劳全归于少年,自己背负所有骂名。他是大雍最失败的父亲,却也是唯一给了孩子“人”的温度的父亲。 沈萧珩——玄听阁少阁主,大雍最年轻的丞相,面如冠玉,大雍的天降紫微星。八岁前在大街上流浪,受尽折磨,被生父带回后日日挨打受罚,却始终黏着父亲不走,像只忠诚的狗崽子。他聪明机敏,十四岁中状元,能在金銮殿上不带脏字骂倒弹劾者;他娇气爱哭,挨了打要揉要抱要阿爹哄;他胆大包天,敢和发小翻墙点火、朝堂闹事;他护父成狂,谁敢弹劾沈之砚,他就赤手空拳打断对方肋骨。他是沈之砚用板子、药膏、深夜掖被角的手和袖口歪扭的云纹,养出来的唯一一个“人”——不是狼,是狗崽子,是这吃人的世道里最干净的一颗心。?? 顾明远——兵部尚书,顾炎璟之父,沈之砚几十年过命的至交。他身材魁梧,声如洪钟,脾气暴躁得像边关的烈马,打起儿子来军靴底子啪啪响,隔着一条街都能听见顾炎璟的鬼哭狼嚎。他是大雍最标准的武将——少年从军,在死人堆里滚过,在刀尖上舔过血,一辈子没怕过谁,唯独怕两件事:一是怕沈之砚不跟他喝酒,二是怕儿子真的恨他。他和沈之砚一样是“养狼失败”的父亲,嘴上骂“孽障”,手上往死里打,打完又偷偷给儿子留螃蟹,半夜去卧房看儿子睡觉的姿势。他和沈之砚最大的区别是——沈之砚把心疼藏在面无表情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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